仔童装,脚踩棕色小皮鞋。
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傅乔。
“宋青书的侄子。”
莫近霆揉了揉太阳穴,他刚给宋大少发了短信,说明了一下现在的情况,没想到宋大少说那就先让小团子跟在莫近霆身边待几天。
因为宋氏集团有项合同需要到国外去谈,宋大少现在刚下飞机,恐怕短时间内也赶不回来,还说回国后就将宋青书给逮回来,向莫近霆赔礼道歉。
话已至此,莫近霆不好拒绝,只能应下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莫近霆摸摸小团子的小脑袋,低声询问道。
莫近霆身为霸总,哪里和小孩相处过,为了展示和善,俊美的脸上还是硬憋出了一个笑容。
“king。”
小团子停顿了一下,随后流利地发出标准的伦敦腔调。
英语?小反派?
傅乔简单的英语单词还是懂几个的,听懂之后终于知道这莫名其妙的熟悉感是从哪里来了。
古早霸总小说《莫总365夜索情:小娇妻她不乖》中,作者为了提升整本书的逼格,同时为了增加狗血,就把后期的一个小反派给写成了混血,那个小反派就叫“king.”
小反派的老爹就是宋大少,而他的老妈则是一位外国金发美人,宋大少早年出国谈生意的时候,被商业对手设计,一夜迷情之后女人就不知所踪。
一年之后宋家人就在门口发现了尚在襁褓之中,咿咿呀呀地流口水的小团子。
经过DNA亲子鉴定,小团子确实是宋大少的亲生孩子。
崽既然是宋家的崽,那就不能给扔了,于是宋大少勉强接受了小团子,但是心里始终有一块疙瘩。
加上忙着扩展宋氏集团的商业版图,小团子就被扔给了保姆,只有在宋大少偶尔回家的时候,才漫不经心地看上两眼。
缺少父母关爱的小团子毫不意外地黑化了,他仇视一切觊觎接近宋大少的女人。
尤其是在得知宋大少迷恋上一个普通女人,还是和个霸总男主有纠缠的女人后,认定女主水性杨花的小团子就展开了凶狠的报复。
眼看收不了场后,宋大少亲自将黑化小团子给扔到了国外去,这才勉强在霸总的报复下留得小命。
傅乔看着眼前睫毛忽闪忽闪的小团子,比划了下身高,应该是有5岁了。
按照剧情线来看,合着现在是个黑芝麻馅的小团子,表面人畜无害,实则心里焉坏。
小说里他就是用这种乖乖软软的外在骗了不少人,心甘情愿地为他赴汤蹈火,化身舔狗。
三岁上哈佛,七岁成黑客,十岁创立公司,十三岁操纵股市,十五岁参与家族事务,十八岁流亡国外。
辉煌的履历换个小说就是霸总的天才儿子人设,可惜在这篇小说里,注定得成为一个反派小炮灰。
傅乔唏嘘不已,同情地拍了拍小团子的肩膀。
这不仅仅是同为男人之间的交流,也是身为反派背景板之间的沟通。
傅乔力气大,一不小心没有控制住力道,小团子踉跄了下,表面上依旧软软糯糯,实则估计在心底已经琢磨着将面前的这个男人给大卸八块了。
“这苹果比他脑袋都大,能吃得上吗?”
莫近霆皱起好看的眉头,将小团子手中的苹果给拿起来,红彤彤的苹果显得霸总的手越发修长白皙,跟红润的嘴唇一样。
傅乔伸出大掌,将霸总手中的苹果给拿走,将手里的药递给他。
“一次一片,一天三次,饭后半小时再吃。”
苹果可以放在饭后吃,毕竟一大一小又不减肥。
傅乔眼眸低垂,打量了下莫近霆劲瘦的腰,感觉比自己在身边的时候又瘦了一圈。
感觉一只手都能给掐过来。
小团子更不用说,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估计等吃上这个大苹果饭也不用吃饭了。
今天的晚饭自然是傅乔给做的。
男人围着简单的黑色围裙,右手拿着铲子,慢慢地翻炒着土豆,等收汁之后闷了一会儿,就给端盘上桌了。
土豆炖牛肉,清炒豆角,清蒸鱼,还有一碟小咸菜。
傅乔从7岁开始就自己做饭了,福利院的饭菜分量就那些,傅乔从小饭量又大,有时候就偷偷拿着自己捡废品的钱,买来食材后就到厨房给自己开小灶。
后来出来社会,在外面餐馆吃又太贵,为了剩下两毛钱,傅乔就在出租屋里自己做饭。
厨艺久而久之就练出来了。
两大一小正吃着饭,小团子忽然给莫近霆和傅乔各夹了一筷子牛肉。
“漂亮哥哥,叔叔,泥们快次。”
小团子露出求夸奖的表情,又长又卷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,衬得烟灰色的眼睛明亮又圆润,嘴角挂着甜甜的酒窝,像极了小天使。
傅乔眸子一深,假装吃下去,实则偷偷将自己的那片牛肉翻开,里面果不其然被裹满了花椒。
这分明就是个小恶魔。
而莫近霆则是神情一怔,慢慢地吃了下去。
莫近霆身为莫氏集团的总裁和莫家的掌权人,又天生带有生人勿近的气场,家族里的小辈大多都只敢远远地望着他,靠近都不敢,更别说给他夹菜了。
古早小说里的霸道总裁,基本上都有一个悲惨的童年时期,就是这段时光,给他们的心里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。
而这种伤害,只有随着女主的出现,才能慢慢地用爱来感化治愈。
莫近霆身为一个霸道总裁,自然也毫不例外,幽闭恐惧症自然也是那时候留下来的。
随着几天后莫家夫人带着恶毒女配上门,傅乔更是尤为感叹莫近霆童年的不易。